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全国高考 > 山西高考 > 文章正文
 
山西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录取分数线如何划定等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三晋都市报 2008-6-7 8:44:29

7日上午,我省377935名高考考生将走进考场,进行他们人生的第一场拼搏。我省今年高考招生将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设置方案,总分为75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高等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考试后,无论成绩是否理想,所有的考生都将面临着他们人生的第一次抉择——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考生的愿望能否实现。5日,记者就高考志愿填报、招生政策以及考生需要注意的事项等问题采访了省招考中心相关负责人,他为广大考生和家长作了详细的阐释。

  1.今年什么时间填报志愿?

  答:填报志愿的时间为:本科(含三本、提前批专科)6月9日至14日;专科(含高职)7月31日至8月3日。

  2.考生被高校录取后能否要求退档?退档后会有什么后果?

  答: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向院校提出申请退档的,学校可以同意。但考生被退档后即为“死档”,不能再参加其他任何院校的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所报院校的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要盲目跟从,要三思而后行,真正做到诚信填报志愿。.

  3.录取体制、分批办法、调配档案原则是什么?

  答: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除提前录取的军队、公安、艺术等院校外,本科院校录取共分三批。第一批分A类和B类两部分:A类是全国重点院校和教育部确定实施“211工程”项目的院校以及原国家教委指定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院校也分为A类和B类两部分:A类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批准由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第三批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个别院校要求在一批、二批录取,已在相关院校或者专业后注明)。有关高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录取批次随各院校所确定的批次进行。专科院校分三批录取。

  高等学校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达到或超过院校计划招生数的,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档案;高等学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从高分到低分对非第一志愿考生进行投档,由院校审查录取。高等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4.各批次各类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我省各批次各类本科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办法是:由省招委根据统考成绩,依照不同层次、不同科类的招生计划,扩大适当比例,分批次分别划定各批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院校录取分批划定最低控制线。

  5.对艺术特长生招生有何规定?

  答:教育部规定:对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由招生试点院校提出申请,我省可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在招生试点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院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院校提供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招生试点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但达到我省划定的报考试点院校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招生试点院校应向我省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予以录取。

  6.报考艺术院校或专业有何规定和要求?考生应注意什么?

  答:凡取得省外普通高校本科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校考合格证,且达到我省报考省外美术、音乐、舞蹈专业资格分的考生,可填报省外相关艺术院校志愿。

  凡专业成绩达到我省美术、音乐、舞蹈划定的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填报使用山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报考艺术(理)类考生第一志愿和非第一志愿可选报艺术类院校或专业,也可选报理工类院校或专业;报考艺术(文)类考生第一志愿和非第一志愿可选报艺术类院校或专业,也可选报文史类院校或专业。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报。

  报考艺术(理)类、艺术(文)类的考生,凡填报理工类、文史类院校志愿且达到理工类、文史类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按所报理工类、文史类院校投档录取。

  7.艺术类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我省艺术(文)类各批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史类分数线的65%划定,艺术(理)类各批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理工类分数线的65%划定,其中舞蹈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可适当降低,但仅限于要求舞蹈统考合格的专业。艺术类专业考生的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成绩总分。

  8.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专业成绩的使用办法有何规定?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专业成绩的使用办法: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我省所有高校、外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使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也可使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使用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戏曲表演)专业我省高校使用省联考成绩,省外院校愿意使用的也可以使用。省内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分类划定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9.各批次网上什么时间征报志愿,有何规定及注意事项?

  答:如有在同批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在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采取网上征报志愿的办法。其中提前批军队、公安等院校,实行面试现场补报志愿的办法。考生按志愿投档后,一般不得申请退档。

  省招考中心根据普通高校录取工作进程安排,预估各批次征报志愿及有关的信息公告时间如下:

  第一批A 7月14日

  第一批B 7月18日

  第二批A 7月21日

  第二批B 7月27日

  第三批本科8月1日起根据缺额随时公布。

  提前批专科8月11日

  专科8月19日

  届时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省招考中心网站(www.sxkszx.cn)公布。

  10.考生如何填报香港、澳门特区高等学校志愿?

  答: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按照教育部规定列入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录取,考生按我省填报志愿规定时间(6月9日到14日)和要求统一填报。其余10所香港高校内地招生,考生须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填报志愿。填报办法、报名表格、时间等要求登录学校网站查询、下载。

  澳门特区在内地招生的5所高校,考生可通过其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申请报名填报。考生欲了解院校详细情况,登录学校网站查询、下载。

  11.对补录工作有何规定?

  答:对所有高等学校本科层次的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计划总量10%的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委同意,可在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组织考生重新填报志愿,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在补录工作开始前,须将补录工作方案、参加补录的高等学校名单、专业、人数报教育部备案。补录工作结束后三日之内,须将补录考生录取数据库上报教育部。

  12.普通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何规定?考生录取后,纸介质档案如何领取、转递?

  答: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教学20009号)文件规定,从200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证明(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录取院校公章,不再加盖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考生被院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和《准考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本人高考纸介质档案,由考生在入学报到时直接交录取院校。

  13.为什么禁止外省籍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有何规定?

  答:外省考生流入我省参加高考,严重侵害了我省考生的切身利益。为此我省今年继续执行相关规定,对以“升学”为目的、从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者,一律不准在我省报考。严禁非我省户籍的考生报考。如个别外省考生通过不正当手段混入我省参加高考,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希望广大考生监督,严禁外省考生流入我省参加高考。

  面对即将开始的考试,省招考中心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要诚信应考。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处罚,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是否予以录取的重要依据。他说,高考诚信记录不仅对今年的录取与否有影响,也可能对今后的考试、就业、学习或工作等均有影响,莫要心存侥幸,违纪作弊。

  (来源:三晋都市报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8年度福建省级精品课程高职高专名单
·2008年度福建省级精品课程本科院校名单
·2008-2009学年度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